兴云庄在长街斜对的有一家客栈。
与其称之为客栈💨,还是叫它鸡毛小店更加贴切一点。
小店的主人叫做孙驼子,是个残废的侏儒。
他宁愿一个人在这里默默地过贫苦的生活,也不愿🔴走🔑⛥出去听别人的🌵🃛嘲讽,只求自己心中那份小小的平静。
好几个月前,小店里来🈞⛇😖了位与众不同客人,他的穿着并不是特别名贵,但是却长的⚉🏠🛢相貌堂堂。他常年都带着憔悴的病色,而且还时常弯🎬🔍腰咳嗽。
就在三天前,💫这个客人出去了🛫🟑🜘一天一夜,然后又回到这里。
他的酒量非常大,通常一盘牛肉、一碟豆干、三个馒头就能喝上八壶酒💷🖛📖。♇🆒
酒喝完了,他还会叫孙驼子给他加酒。
除了喝酒外,他还有个奇怪的嗜好。
他🃎总🈬🁘喜欢拿着一把锋利的小刀刻木头,但是孙驼子却始终不知🌌♗🈟道他在雕刻什么,因为他的雕像就没有完成过。
不用问,这便是李寻欢了。
小店外,传来一声马的嘶鸣。
李寻欢手中雕刻的动作戛然而止。
“李大哥!”
一声略显🝆🈹稚嫩而洪亮的声音打破了小店以🐛🀧⚳往的🝰🎴🕔宁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