跟踪翊笙的那辆车,缓缓把车开近了他,才刹车停下。
翊笙看着身穿黑衣劲⛗装🈞的繁歌从车上下来,嗓音冷漠如冰道,“你跟踪了我几天,有事?”
一个多月前,他跟平笙在法国旅游,因煤煤📟🜃出事,赶回来时正好碰上繁歌也来北斯城;回到北斯城后,他曾派人跟踪繁歌,却一无所获。
在他让人停止对繁歌的🈞🈞跟踪后,没过几天,繁歌就出现了,还跟踪了他好几天。
“翊笙……”繁🞅👳🌷歌垂下眼眸,欲言又止地动了动唇瓣,冷然的嗓音轻若羽毛,“我记得你,是我山恩·劳兰逊先生派来的。”
翊笙冷冷地眯起眼眸,冷清的语气带着🅀难以察觉的警惕,“你记得我?什么意思。🜘🏱”
繁歌把手抬起,握拳的手🈳🏟掌打开,一支看上去很有年代感、看上去又高级的口红躺在掌心里,“这支口红,是你跟训练岛上的女教官打赌赢来的。”
证明她是他记忆
中的繁歌。
翊笙🅪的嗓🄿🃒音绷紧,“你什🈳🏟么时候想起来的?”
“上回在纽伦堡的餐厅,我救你女朋友时中枪,当时给我的感觉很熟悉,受了枪伤后高烧,做梦了,想起了以前的事。”繁歌轻描淡写说道。🞄
“山恩·劳兰逊派🛁🙞你来北斯城的任务是什么?”他又问🅴繁歌。
“杀了你,还🅭有唐安夫妇!”她语气冰冷不带一点儿感情回答道。
闻言,翊笙深不见底的眼眸闪过一丝冰冷杀气,“你对我有救命🛱之恩,但如果你敢伤害我身边的人,我绝不会念及旧情,与你为敌的。”
繁歌脸色冷冷的,抿着唇瓣🁭🉃,看不出一丝真实情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