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员要花🉅🄹的钱要远远比招聘多,国内其实已经算少的了,只要支付“n🜄⛏🙗+1”的赔偿就可以了。可即便是“n+1”,对很多公司来说⚞💢也是承受不起的沉重压力。
比如一名员工工作3年,离职的时候就要为其补💸🖫偿4个月的工资。
如果一次性裁员上百人,那就是几百万的裁员成💸🖫本。
大公司其实还好,承受得起。小公司就不行了,可能干一年的总利润都不够裁员上的花费,不在裁员上玩一点套路,公司就别想赚钱。
所以对hr这个行业来说,很多时候就是靠🔤🂢着裁员成本来考核其业绩。
坏事都由hr去做,在员工面前连唬带骗,让🟥🟔他们主动地放🞄👦弃赔偿,来拿到一个很漂亮的主动离职的证明。
这就是行业间的壁垒太高了,除了hr部门的人,其他部门的人根本就不知道这里面🀝♖的套路和花花样。
如果懂行,员工🐜🀰🀛在遭遇裁员的时候只需要坚持一点——不接受和解,只要“n+1”赔偿——就可以牢牢地拿到属于自己的合法利🍸🌳🃈益了。🜊🀙
只要这家公司不涉官不涉黑,hr就没有任🔤🂢何处理办法。
在裁员这种事情上,一定是员工占主动权。
不给离职补偿金?
那就起诉!
直接法院见!
对公司来说,最害怕的就是上法院。
倒🃏🖷不是劳动法规定的“n+1”的的补偿,这才几个钱啊。根本原因是一旦上了法院,检察机关要来取证,就可能会查到一些其他的事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