掌握笔墨故事>玄幻>离歌3 饶雪漫 > 一十四章 : 头号粉丝
    他在完全复刻顾如琢。

    哪怕样貌、气质本身的差异极大,这一刹那连顾如琢的粉丝们都🚀🐕⛗惊呆了——仿佛顾如琢的灵魂,就在此刻注入了程不遇的躯体里。

    青年人一模一样的和煦散漫的微笑,一模一样的凛冽的眼神,是夏日最烈的火光,让所有人看见他,就🁮一同被焚为灰烬,♰🌇呼🋕🙈🈚吸停止。

    “他是A⚷🕿🏛I吧我的天……我第一次见能翻🟑跳成这样的!”

    “有人敢说吗?真的像顾如琢……这简直就是小琢爷本爷啊⛟🛦🞥!说不上哪里像,就是那种又灿烂有有杀气的感觉。”

    “大家好,我本♓🇼🝷来一直以为小程是老婆,但我现在已经开始叫老公了。”

    屏幕前,顾如🃱琢♓🇼🝷面容平静,只是眼眸垂下来,一直看着程不遇。

    看他一🎶🕤寸一寸🃱风格入骨,是他的影子,名为顾如琢的影子。这种感觉……无端令人兴奋,是从血与骨的🁮深处泛起来的兴奋。

    当年的回忆如在眼前。

    程不遇那时已经默认了他们这种奇怪的🊗关系——危险的恋爱尝试,他趴在他☴的膝盖上,看他写歌。

    “你还是没找到合适的乐器吗?”他问他。

    摇滚与国粹的结合,一直是顾如琢想玩🊗的方向,他随手揉了一把他的头发,“嗯。你有什么想法么?我要一个能破阵的声音,但要比萧和琵琶更柔,更金贵,这不是沙场歌声,这是亡国之曲。”

    他们两人都没觉得奇怪。

    所有人都以为顾如琢和煦灿烂,但他就该做亡国之曲,他是天生🚀🐕⛗的纨绔,阴晴不定,耽于享乐。

    程不遇说:“你有一个旧的金怀表,我喜欢听它从链子上松开放下的声音。”他想了想,“那个音调是……E7🅐🅮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