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员要花的钱要远远比招聘多,国内其实已经算少的了,只要支付“n+1🅂🃲”的赔偿就可以了。可即便是🙖🊘“n+1🝍🉻”,对很多公司来说也是承受不起的沉重压力。

    比如一名员工工作3⚦年,离职的时候就要为其补偿4个月的工资。

    如🊸🕈🇬果一次性裁员上🎟💓👙百人,那就是几百万的裁员成本。

    大公司其实还好,承受得起。小公司就不行了,可能干一年的总利润都🋮🜩不够裁员上的花费,不在裁员上玩一点套路,公司就别想赚钱。

    所以对hr这个行业来说,很多时候就是靠着裁员成本来考核🜈⛵🞳其业绩。

    坏事都由h🚡r去做,在员工面前连唬带骗,让他👤们主动地放弃赔偿,来拿到一个很漂亮的🞤🖅主动离职的证明。

    这就是行业间的壁垒太🞷高了,除了hr部门的人,其他部门的人根本就不知道这里面的套路和花花样。

    如果懂行,员工在遭遇裁员的时候🏬🝇只需要坚持一点——🗪🞝🕈不接受和解,只要“n+1”赔偿——就可以牢🂄🌑⚂牢地拿到属于自己的合法利益了。

    只要这家公司不涉🎟💓👙官不涉黑,hr就没有📸🟥🟌任何处理办法。

    在裁员这种事情上,一定是员工占主动权。

    不给离职补偿金?

    那就起诉!

    直接法院见!

    对公司来说,最害怕的就是上法院。

    倒不是劳动🚡法规定的“n+1”的的补偿,这才几个钱啊。根本原因是一旦🅂🃲上了法院,检察机关要来取证,就可能会查到一些其他的事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