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实现场除了张璐之外,还有一🄱🁕个人不但没有具体事务,甚至连股权占比之类,杨振都没有公布。
而这个人,无疑就是沈强无疑。
之所以不公布,倒不是说杨振忘记了,又或者是因🃒🗌为沈强现在年龄还小,甚至连身份证都没法办理,因而压根就还没有具备作为法定责任人的能力之类。
更多的是因为从遇到沈强的那一刻开🖾始,杨振便一直在将沈🂣🐤强往接班人,或者是代执行人的方向培养。
如此方向,他所该有🏌的待遇,自🄱🁕然也就不能和正🈺🃜常股东等同。
也是因此,在忙完🙗👰众人的事之后,杨振单独将沈强留🜮🅟了下来,并交给了他一份合约。
沈强几乎连想都没想,就准备签字。
看到🗡杨振没有阻止的意思,虽🃄🕑说感动于二人之间的绝对信任。
但作为杨振所指定的公证人,宋雪花却还是不得不开口提醒,🜸🜸表示这份合约主要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内容。📚
一是签订合约之后,那他就可🃄🕑以享有振安集团百分之五的股权以及一定比例按年浮动的🁒🅌绩效。
其二就是签订了这份合约,那么从现在🀺开始,他就将是振安集团实际上的法定🉤🉑🆫代表人。
往后无论振安集团🙗👰遭🏌到法律相关问题,他🄐☔都必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,因而希望沈强再考虑考虑。
「要不是振哥!」
「我怕我根本就撑不到现在!」
「所以别说最多也就是被牵连……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