秋风轻轻拂,春梦迟迟至。这一夜高月梦到了兰若寺,梦到了聂小倩亦或是任雨璇,恍惚自己来到了那个破败的寺庙,恍惚看到了那一袭白衣。梦境之中,执子之手与之偕老。只可惜清晨的日光透过🆣👙窗纸,所有的一切美丽都化为泡影。
“真是日有所思,夜有所梦。”
说实话,在碰到林晚墨🛥之前,高🕦月断然是不会将自己的真心话说出口的。林晚墨的那一句话,让他幡然醒悟,堂堂七尺男儿,自当敢爱敢恨,👽如何做那女儿姿态。
“砰,高兄,在下林晚墨。”
高月起身梳洗完,林晚墨就寻来了。
“请进。”
高月才刚刚拿起一本书,刚刚打开还来不及看,👆🆣林晚墨就来了。高月将书本收好,从床上下来,将被子整理好,来🜚🂪👣到门口为林晚墨开门。
“高兄”
林晚墨今日穿了一声水蓝色的长衫,手中的仕女扇拢在一起,给人一种儒雅的书生气。腰间又挂有一把长剑,黑褐的长🝖🗣剑并不华丽,显得十分古朴,为他的儒雅书生气又增添几分英气,显得那么的卓尔不群。
“林兄,客居异地没有什🌡么好茶招待,还望见谅。🀝♘”
高月屋中的哪壶茶是刚才掌🞩🖴🖸柜的送上来的,本就是小本生意,自然也不会用什么好的茶水。林晚墨的衣裳并不华丽花俏,但是面料却是那🌥🁊种富贵人家才能穿上的蜀锦。
“无妨,粗茶淡饭亦是人生的一种。”
林晚墨并不是那种过分讲究之人,不以🝱🎾🖯为意的说道🀝♘,端起高月为他斟的茶水,轻轻的抿了一口。
“看来是在下落入俗套了。”
高月笑了笑,对于林晚墨的好感更盛一分,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,高月第一见到林晚墨,对于这个自来熟的家👎伙就颇有好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