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,我却是实实在在的爱上了现在我将要嫁的男人,一个比我小了将近有二十岁的男人。
闺中的秘友劝我,不要犯傻,他不爱你,他仅仅只是看上你的钱罢了。如果你真的喜欢,把他包起来好好玩就是了!
也许她们说的是对的,金元成才二十出头,他怎么可能爱上一个比他大二十岁的女人呢,他虽然俊逸,但他并不是谢庭峰,我尽管身材也不错,但我也不是王非,而他们到最后还是分开了。
可是,爱情原本就是一种让人犯贱的东西!
也许明知道那是假的,却还是要沉浸其中,甚至是无法自拔。
我和金元成在一起,真的感受到了爱情的感觉,虽然美得很虚幻,一点也不真实。但是在金元成向我求婚的时候,我还是想也不想的就答应了。
女人都是傻货,这是茂仁新说的,以前我不同意,现在我也不同意,不过或许在这份遗书被宣读出来的时候,我不同意也得同意了。
作为一个已经老到了一定火候的女人,我的要求,一点也不高。
我并没有奢望能和金元成对我好一辈子,因为我跟本没打算和他过一辈子,我只要他能陪我三年!
只要他愿意跟陪我过三年,侍候我三年,我愿意把自己所有的钱财通通都给他。
这世上,没有什么东西是可以不劳而获的,我现在的这些钱,不也是为茂仁新付出了最宝贵的二十年青春所换来的吗?
所以,我把这份公证遗嘱设定的有效期为三年……”
听到这里的时候,金元成与彭院长忍不住去看遗嘱,只见上面确确实实的写明了有效期,写明了这份遗嘱自何时起生效,又致何时起失效,其中时间不长不短,刚好就是三年。
“……如果三年没有过完,这份遗嘱和遗书就被张律师拿出来宣读的话,那么肯定是死了,我为什么会死?这个原因对于我,尤其是对于明天就要结婚的我,是很残忍的,但我还是要说,虽然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个死法,但我知道,害死我的,绝对就是金元成,至于为了什么?这个我不说,大家都应该懂的,他是为了钱,除此之外,我想不出别的理由……”
金元成听得大骇,慌恐的叫起来:“不,不是,不是的,我没有想要害你,是意外,意外……”